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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沿革test
中正藝文特區,全名為「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多功能藝文園區)特定區」,這塊位於桃園市中正路、新埔六街、南平路、大興西路間,占地16.15公頃的「多功能藝文中心」,堪稱是桃園未來最有潛力的區域,又有「桃園市的信義計畫區」之稱。


桃園中正特區南臨大興西路可連接機場連絡道(國道2號),東側連接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西臨中正路為通往桃園市中心主要道路。全區道路寬闊筆直,棋盤式規劃,生活機能優異,大致區域範圍為大興西路、寶慶路、莊敬路、經國路、所包圍的區域!為桃園縣房市的第一戰區!也是北台購屋第一選擇區域!而中正特區中縣府規劃的藝文商業特區是裡面佔地16公頃的預定地區域!現在公設已經完工街廓規劃為流行展演中心!其他2大街廓為商業區!陸續由各大建設於逐年發展 ;後續將有國賓影城及誠品書局等大型商家入駐!

藝文園區廣場範圍為桃園市中正路、新埔六街、南平路及同德六街所圍塑之完整街廓範圍。廣場面積為5.16公頃。廣場內具備大型戶外展演廣場、小型表演活動廣場、遊憩區、生態保水及植物生態教育區、停車場等複合功能之都市遊憩空間。四周設置蜿蜒之草溝明渠有助於基地保水及地下水補充,符合綠建築概念多樣化的植栽種類,不僅符合生物多樣性之概念,亦可提供鄰近小學戶外教學需求。

商業區使用分區管制

商業區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依下列規定:

l(一)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基準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三百五十。
(二)商業區之最小建築基地規定,其中面臨中正路與大興西路者,最小建築基地面積不得小於一千平方公尺;面臨新劃設之八公尺計畫道路者,最小建築基地面積不得小於五百平方公尺。
(三)商業區供住宅使用容積不得超過商業區總樓地板面積之二分之一,且供住宅使用部分應集中於較高樓層,並不得影響商業使用之連續性。
(四)供商業使用部分建築樓地板面積未達二百五十平方公尺者,應留設一部停車空間,如超過二百五十平方公尺者,則超過部分每一百平方公尺應留設一部停車空間。
住宅區使用分區管制

供住宅使用部分建築樓地板面積未達二百五十平方公尺者,應留設一部停車空間,如超過二百五十平方公尺者,則超過部分每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應留設一部停車空間,且每戶至少設置一部停車空間。

公共設施使用分區管制

公共設施用地內之建築物及土地使用應依下列規定:

(一)藝文展演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四十,容積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二百五十。
(二)藝文展演用地除供靜態展示、動態展演及相關附屬設施使用外,亦得供下列設施使用:
1辦公室、商場、餐廳、觀光旅館、停車場、攝影場及其他經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設施使用。
2前目辦公室等設施,其使用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大於藝文展演用地總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五十。

日期:.2010/8/4